無家可歸

那晚因為填稅表的事,那個人跟我吵了起來,說我不念親情,幫外人也不幫家人。我心裡覺得很委屈。一直以來為這個家支撑/放棄/付出最多的人是我,有大事小事都是我去處理,大部份的壓力都是我去承擔,無論我有沒有把握去處理,反正就是我得去做跟去善後就是。聽到這樣我不念親情的嚴重指控,我真的很委屈。委屈到一個地步,我竟然在各人面前淚崩,這對我來就是多麼可笑的事。
 
那個人在數落我的同時,就只管不斷重覆地說他曾經特意幫病了的家人買粥,這是多麼的為家人著想,多麼的貼心,而我就只會幫外人。我聽了就更加覺得可笑。如果幫家人買碗粥就能代表你對家很有心,然後可以隨便對家人呼喝出氣的話,那很好啊,我每天給你買夠兩碗,你每天給我打兩拳! 

大半夜吵罵了一句鐘,大家都累了,就去睡。但其實不太能睡,因為怕那個人會趁我睡的時候打人之類的。那個人實在有太多這樣不好的往史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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